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开州湖山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画舫游览船推进系统改装项目
招标编号:DL-CG-201709-0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适用于重庆帝力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开州湖山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画舫游览船推进系统改装项目机械设备采购部分,该项已具备招标条件,先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招标。
2.招标范围:
3、投标文件获取方式:
3.1、单一来源招标:重庆渝穗游艇设备有限公司,请于2017年9月29日前到重庆帝力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806号,收件人:林立勇,联系方式:18602373260)3、投标文件获取方式:
3.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转账支付)
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4.1、供应商报价文件资料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北京时间 9:30分开始受理,2017年9月 29日北京时间 10:00 分停止受理。
4.2、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4.2.1、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 。
4.2.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以下投标保证金账户,并于受理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2:00前到账。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2.3、投标保证金账户
4.4、投标文件议标的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 10:00 时(北京时间)4.3、供应商报价文件资料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806号 , 重庆帝力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采购部。
5、本次采购根据《重庆帝力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开标、唱标、评标、谈判、定标。
1、开标:开标前检查确认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及投标人的招标文件是否已经购买,投标保证金是否进账到保证金指定账户,所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数量、质量、密封条件无误后,在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准时开标。
2、唱标:在开标后对开标一览表内容现场宣读,在投标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开标一览表中金额大小写存在差异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评标:唱标完毕后,评标委员会进入评标室评标,投标人在评标室外等候,以便解答现场评标委员会的疑问。
4、谈判:评标委员会在拟推荐投标人为中标前,以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现场谈判方式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投标人须进行二次报价。
5、定标:谈判完毕,在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招标人采购部和投标人确定本次项目采购的最低采购价,该采购价格须低于二次报价。双方确认最终采购价后,现场定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该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
8、近三年内,在经营或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商务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四部分等组成。
2、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封面应分别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可接收电邮、快递形式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1、第一轮报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第二轮报价:经过谈判后,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准备加盖公章的开标一览表空白表格,谈判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手写填具报价);
3、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经与投标人协商,组织进行第三轮实施采购的最终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正本”、“副本”“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招标项目需求
包括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如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工艺方法、完工时间、交货地点等。
四、评标标准、方法以及废标条款;
4.1、评标标准:招标单位组织不少于五人的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对商务条款约定内容和技术要求、品牌、型号等进行评审,然后再对报价进行评审。
4.2、评标方法
符合采购人技术需求,以最终双方谈判最低价为中标价。
4.3、废标条款
4.3.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3.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中标通知书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三章 商务条款
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交货)时间
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实施(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806号)
(三)验收方式:详见合同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检验、调试费、证书费、培训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即总价包干。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无假冒伪劣商品,必须提供正品,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全新、合格的产品,产品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和随机配件、赠品必须齐全。
2、须按厂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提供售后服务。如厂家质保要求高于采购单位要求的,按厂家规定执行;如厂家质保要求低于采购单位要求的,则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合同生效后10天内到货。
2、质保期:整套设备质保期一年(相关产品的质保期如有国家标准或厂家承诺,高于一年的按国家标准或厂家承诺执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一年免费上门服务保修(原厂承诺高于质保期的按原厂承诺)。
3、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免费负责供应产品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产品故障保修响应时间:接到维修电话后6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清除故障。产品终身服务,质保期后的维修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4、中标单位需对招标单位及船东进行培训、备品备件、主要易损易耗件优惠承诺。
四、验收方式:
(1)由采购单位经办人签明“验收合格,同意按合同约定付款”等字样,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付款方式:
5.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五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电汇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该款项在提货时自动转为货款。
5.2、货物到重庆港口或投标人仓库后,投标人书面通知招标人双方确认后叁日内,招标人以电汇方式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
5.3、合同总价的10%货款,招标人应于货物调试完成之日起并收到中标单位开具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叁 日内一次性支付予中标人。货物自中标人交货之日起1个月内调试验收完成(针对违约金,中标单位可只开具收款收据)。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所交付项目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标准等不符合本次采购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2、中标单位必须在签定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合格产品交付采购单位。若逾期未交付,按2000元/天向采购单位缴纳违约金;若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偿损失。
七、其他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文件(投标人自拟)
1、经济文件(投标人自拟)
2、资格文件(投标人自拟)
二、技术文件(投标人自拟)
三、其他(投标人自拟)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1861号